規模大、施工工期長的工程可根據施工組織總設計分部位、分單位工程等分階段進行編制。今天彩木園林就來聊聊園林景觀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有哪些要準備?
一、 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經上一級技術負責人或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進行審批方為有效(填寫施工組織設計 審批表)。如有工藝變動和有施工措施較大變動時,應有變動審批手續。
二、 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 文字說明:工程概括,工程造價,工程特點,工期要求,施工部署,質量要求,主要技術措施等須說明的情況。
2、 施工平面布置圖。
3、 進度計劃安排及各種工、料、機運計劃表。
4、 質量目標設計(質量總目標、分項質量目標、實現質量目標的內容、措施、辦法、執行人)。
5、 施工技術方案、保證質量及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包括冬 、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等)。
6、 施工節約技術措施。
7、 環保措施。
圖紙會審、技術交底
一、 工程開工前必須組織圖紙會審,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人員、監理人員 、施工人員進行,承包工程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技術人員對施工圖進行全面學習、審核并做圖紙會審記錄。
二、 技術交底;包括設計交底、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工序施工技術交底,各種交底應有文字記錄,交底雙方應有簽認手續。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廠質量證明和試(檢)驗報告。原材料 、半成品和成品的質量必須合格,并應有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或試驗單。需采取技術處理措施的,應滿足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并須經有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有批準手續)方可使用。
施工試驗資料
施工試驗報告是施工過程中為檢驗施工質量必須進行的試驗工作。
一、園林建筑工程:
1、地基基礎檢測報告
2、主體結構檢測報告
3、有關施工實驗報告(強度、壓實度、配合比等)
4、鋼筋焊接實驗報告
二、綠化工程:
1、土壤實驗報告
2、植物病蟲害報告
3、肥料實驗報告
三、噴淋工程:
1、管道強度實驗報告
2、設備強度實驗
四、其他有關施工實驗報告
施工記錄
一、園林建筑工程:
1、混凝土攪拌質量記錄
2、地基驗槽記錄
3、結構吊裝驗收記錄
4、單位工程坐標定位測量及垂直度觀測記錄
二、綠化工程:
1、種植穴情況記錄
2、翻地情況記錄
3、苗木到場記錄
三、噴淋工程:
1、設備開箱檢查記錄
2、設備拆卸清理記錄
3、水壓實驗記錄
4、系統清洗、灌水、通水實驗記錄
四、其他施工記錄
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記錄
1、 質量事故報告:質量事故發生后立即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將質量事故的情況及估計損失及時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
2、 質量故事處理完畢后填寫“質量故事處理記錄”將事故的性質、實際損失情況、處理方法、是否造成永久性缺陷等內容填寫清楚備查。
測量復核及預檢記錄
1、 測量復核及預檢記錄:測量復核指施工前對測量放線、標高等測量標志的復測,以防止發生測量返工事故。
2、 測量復核及預檢應在項目實施前,由施工項目人員、測量人員、質檢人員參加,必要時請設計人員參加。
隱檢記錄
隱檢項目是指為下道工序施工所隱蔽的工程項目,在隱蔽前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由施工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人員、質檢人員,并請建設單位(設施管理單位)代表參加,必要時請設計人參加,檢查意見應具體、檢查手續應及時辦理,不得后補,需復驗的要辦理復驗手續,填寫復驗日期并由復驗人做出結論。
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
一、各工序施工完畢后應按照綠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質量評定,及時填寫工序質量評定表,檢查項目、實測項目填寫齊全,簽字手續完備。
二、部位工程完成后及時匯總各工序質量評定表,填寫部位質量評定表,計算部位合格率,簽字手續完備。
三、單位工程完成后,及時匯總各部位質量評定表,由施工主要技術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印章做為竣工驗收和質量監督部門核定質量等級的依據之一。
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設計變更、洽商記錄是設計施工圖補充和修改的記載,應在施工前辦理,內容要求明確具體,必要時應附圖。
一、有關設計變更的洽商,應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三方代表簽證,有關經濟洽商可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兩
方代表簽證。
二、洽商應原件存檔,相同工程如合用一個洽商時,可用復印件存檔,并注明原件存放處。
三、分包工程的設計變更洽商,由工程總包單位統一辦理洽商手續。
四、洽商記錄按簽定日期的先后順序編號。
竣工圖
一、內容包括: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
二、工程竣工后及時進行竣工圖的整理,繪制竣工圖遵照以下原則:
1、 凡在施工中,按圖施工沒有變更的,在新的原施工圖加蓋“竣工圖”標志后,可作為竣工圖。
2、 無大變更的,將修改內容如實的繪改在藍圖上,并在相應處注明變更依據。
3、 凡結構形式改變、工藝改變、平面布置改變、項目改變以及其他重大改變,或不宜在原施工圖修改補充表示清楚的,應重新繪制竣工圖,設計人簽名,設計單位認可。
三、編制竣工圖,必須采用黑色的繪圖墨水進行。
竣工驗收資料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驗收標準全面檢查承建工程質量自評工程質量等級、編制《工程竣工報告》,經項目經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給監理公司核查。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后,提交給建設單位。
二、施工單位應在工程計劃竣工驗收日期 30 個工作日前將工程技術資料提交監理公司審核,監理單位在 5 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后送建設單位。
三、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質量評估,應具備完整的監理資料,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審核簽名,并加蓋公章后提交給建設單位。
四、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并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單位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審核簽名蓋章后,然后提交質量檢查報告給建設單位。
五、建設單位必須在計劃工程竣工驗收前 15 日將工程技術資料提交給監督站 ,并附《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審核表》。監督站對工程技術資料進行抽查,并在 5 個工作日后將抽查意見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六、建設單位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組卷方法和要求
竣工技術資料要進行科學組卷,組卷具體按照市城建檔案館的規定執行,綜合性大型工程應按單位工程分別組卷,文字,圖紙應分開組卷。
卷內文件排列順序一般由封面、目錄、文件材料、備考表組成。